重慶長壽一醫院先把保胎藥錯發成抗癌藥致孕婦誤服 後讓孕婦自行選擇留不留胎兒
原標題:重慶長壽一醫院先把保胎藥錯發成抗癌藥致孕婦誤服 後讓孕婦自行選擇留不留胎兒
封面新聞記者
近日,重慶長壽區付女士在當地婦幼保健生育服務中心檢查身體後,醫院藥房竟把“保胎藥”發成了“抗癌藥”。雖然醫院方面承認錯在自己,但要付女士和家人對腹中胎兒的“去留”做選擇。
1月14日上午,封面新聞聯繫上付女士和她丈夫曾先生。由於付女士受此事打擊太大,已經痛苦得無法與外人做交流,曾先生代表妻子說:“這個孩子得來十分不容易,現在根本沒有辦法做選擇!”

醫院給錯藥
孕婦保胎恐變“打胎”
曾先生所說的“沒有辦法做選擇”,起因是29歲的妻子付女士服用了醫院開錯的藥物!兩個月前,付女士查出懷有身孕,讓兩口子非常高興。可即將有寶寶的幸福感在1月2日戛然而止了。
當天,付女士在家人陪伴下來到長壽區婦幼保健生育服務中心檢查身體,醫生診斷她有流產徵兆,建議保胎,並開出了保胎的處方。不料,付女士在晚上7點多接到醫院的電話,對方稱“藥物發錯了”!遺憾的是,付女士此時已經服下了錯發的藥物。
曾先生說,當時醫生給妻子開的處方是:黃體酮軟膠囊和滋腎育胎丸。而藥房工作人員卻把“黃體酮軟膠囊”,錯發成了“枸櫞酸托瑞米芬片”,後者是治療轉移性乳腺癌的藥物,在其說明書上明確顯示:孕婦禁用。
“上面還寫了每天服用的劑量,每日兩次,每次一粒。”付女士說,“我是第一次懷孕,沒有經驗,也不曉得每種藥物的名字,具體的功效是什麼,在完全相信醫院的情況下就服藥了。”
付女士在得知自己服下了不該服的藥後,便找到醫院要求處理可能出現的問題。長壽區婦幼保健生育服務中心承認了他們的工作失誤,也對付女士表示了歉意。至於解決方案,醫院方給出了兩個選擇:一是保留胎兒,該中心的醫生表示,選擇保留胎兒的情況下,他們將對胎兒定期進行產檢,如果發現胎兒有畸形或疾病,能夠糾正的疾病就糾正,但風險由醫院和付女士共同承擔;二是為付女士做流產,打掉胎兒。


院方建議“最好不要孩子”
當事人接受不了幾近崩潰
1月14日,封面新聞來到長壽聯繫上付女士夫妻倆,丈夫曾先生告訴封面新聞記者,當天上午,他們與長壽區婦幼保健生育服務中心、長壽區衛生健康委,以及重慶主城過來的一名婦產科專家進行了溝通。
同時,該專家也聯合長壽當地的醫生對付女士進行了會診。專家向付女士夫妻倆表示,因為付女士服用的枸櫞酸托瑞米芬片在研發生產過程中,沒有孕婦服用的臨床數據,因此無法估計服用後會產生什麼後果。
通過查詢,封面新聞記者瞭解到,枸櫞酸托瑞米芬片針對的疾病是“絕經後婦女雌激素受體陽性或不詳的轉移性乳腺癌”。同時,該藥物說明書清楚寫明:本品在動物試驗中發現有生殖毒性。由於缺乏妊娠及哺乳期婦女服用本品的數據,故此時期婦女禁用本品。
因此,是否保留胎兒,醫院方面把這個選擇權交給了付女士及其家人。
可是,這樣的選擇對於付女士和丈夫來說,異常艱難。“因為我老婆情緒比較激動,一直在哭,簡單做了會診就回家了。”曾先生還向封面新聞記者介紹說,在會診會議上,院方堅持選擇權在付女士一方,其他問題還沒有談到。長壽區婦幼保健生育服務中心婦產科醫生則表示,“無論選擇哪種方式解決問題,醫院都有相應的方案。”
“醫院讓我們自己做選擇,他們偏向於建議我們不要,但這個孩子得來十分不易,我們完全不知道該怎麼做這個選擇,我老婆現在情緒狀態很不穩定,甚至出現了抑鬱傾向,必須要有人照顧,她一說起這個事就是哭,沒有辦法和外人講這件事。”曾先生也異常痛苦地說。
重慶一位醫療界業內人士向封面新聞表示,整件事責任應該醫院方承擔。在目前醫院智能化水平普通提高的情況下,出現發錯藥的情況,基本可以判斷醫院藥房管理,在某些環節上出現了紕漏,但事件如何定性,追責到哪些人,還需要主管部門在做出充分調查後出結論。他推斷,目前壓力最大的“一定是發錯藥的那位藥劑師以及整個藥劑科”。此外,該業內人士還表示,付女士打掉胎兒對醫院方來說是最好的結果,“因為打掉胎兒就一勞永逸,而保留胎兒,說不清楚以後會出現什麼狀況”。
重慶雷力律師事務所劉小燦表示,該事件基本可以斷定是一起醫療事故,“這類民事糾紛,就是賠禮道歉和進行經濟賠償,但由於不能確定直接後果,對付女士賠償的具體數額真還不好確定,還要有雙方乃至主管部門一同協商處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