媒體:“法不能向不法讓步”,正義才能昂首向前
10月19日,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、副檢察長童建明在黨的二十大記者招待會上表示,近年來檢察機關辦理了崑山反殺案等一批有影響性的正當防衛案件,向社會彰顯“法不能向不法讓步”的理念,鼓勵公民見義勇為,弘揚社會正氣。
童檢察長提到的崑山反殺案,指的是2018年8月27日在江蘇省崑山市發生的一起案件。當事人於海明騎自行車與醉酒駕車的劉某險些碰擦。劉某不僅沒有道歉,反而下車推搡、踢打於海明,並用管製刀具的刀面擊打於海明頸部、腰部、腿部。砍刀甩脫後,被於海明搶到,爭奪中於海明捅刺和砍擊劉某多個部位,導致劉某失血過多死亡。2018年9月1日,崑山市公安局根據偵查查明的事實,並徵得崑山市人民檢察院同意後,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二十條第三款的規定,認定於海明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,不負刑事責任,決定依法撤銷於海明故意傷害案。
這起案件引發了社會強烈關注,輿論和公眾普遍認為公安機關處理得好、檢察機關配合得好,對法與非法的界定非常到位,真正體現了“法不能向不法讓步”的理念,掃除了正義路上的障礙,可以讓正義昂首向前,讓法治深入人心。社會的進步,必須依靠法律的保護,法律對社會進步的保護,在於嚴格依法辦事、依法處理一切社會矛盾和問題。
崑山反殺案等一批正當防衛案件的依法處理,讓輿論和公眾深切地感受到法律的溫度與亮度,感受到法治工作不斷進步的腳步與節奏。特別是麗江退伍女兵唐雪正當防衛案,司法界、學術界為此展開了10個月的調研討論,最終雲南省人民檢察院做出認定,唐雪的防衛行為系正當防衛,依法不負刑事責任。
這也意味著,正當防衛案的處理,確實是一件難度很大的事。處理不好,就會產生不良的社會影響。但是,司法機關仍然為了法律的尊嚴、社會的正義、群眾的利益,迎難而上,處理了一系列與當事人利益密切相關的案件,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,也維護了法律的尊嚴和社會的公平正義。
在法治社會,法不能向不法低頭、讓步,是必須堅守的一條原則,也是必須貫徹的一種理念,更是必須落實的一項舉措。法治是廣大群眾維護自身權利的最後一道防線,如果這道防線破防了、有漏洞了、出問題了,廣大人民群眾就沒法再有效維護自身權利,法治建設也就成了一句空話,社會正義就會被一些人踩在腳下。唐山燒烤店打人事件的處理,也是“法不能向不法讓步”理念的充分體現,是社會正義在具體案件處理中的有效展示。
正義與邪惡的最大區別,就在於正義能夠得到法律的保護,邪惡將受到法律的懲處。如果邪惡得不到懲處,正義得不到保護,正義與邪惡也就沒有區別了。所以,不向不法讓步,就是不向邪惡低頭,就是要讓不法和邪惡在法律與正義面前乖乖繳械投降。也只有這樣,正義才能昂首向前,社會才能不斷進步,人民才能越來越具有幸福感、獲得感。
為什麼要對全國政法系統展開教育整頓,說到底就是政法系統存在一些需要整改的問題,需要完善的方面,特別是涉及廣大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,更需要做到一塵不染。而從全國政法系統教育整頓的情況看,一些問題特別是腐敗問題嚴重影響了政法隊伍的純潔性,因此需要更加重視隊伍建設,進一步貫徹“法不能向不法讓步”的理念,政法工作者要爭當廣大人民群眾的“保護神”,而不是不法分子的“保護傘”。
來源:艾琳/北京青年報